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售后服务政策
 
本规定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》及其它规定制定。根据国家三包规定用户所购商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,如在质量保证期内请您根据产品保修卡所标明的方式进行相关处理。
 
 
 
 

顾客申请退换货步骤


申请退换:商品签收后的7个工作日内,可拨打客服热线电话4008202000或通过在线客服方式,提出商品退换申请。
·受理退换:客服人员受理会员提出的商品退换申请,并进行系统记录。
·商品收回:会员说明退换原因后,经客服人员同意, 由顾客将要退换的商品寄回名品打折网,同时填写送货清单背面的退货申请表,退货地址为:上海市天目西路511号锦程大厦704室,邮编200070
·检测审核:收到会员的退换商品,经专业人员检测,符合退换标准的予以退换,不符合的商品退回购买的顾客。

 
 

退换商品标准


不影响二次销售,具备商品完整的外包装、配件、说明书、保修单、购物凭证、退换货原因的说明。 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每张订单只能进行一次退换货,请在退换货之前明确您的退换货原因,同时,出现下列任何一种情况的用户将不能享受名品城的退换货承诺:
·拆开属于一次性的商品外部包装或封条;
·内裤类产品一旦售出一律不得退换
·商品曾被非正常使用;
·非正常条件下存储、暴露在潮湿环境中;
·暴露在温度过高或过低温度中;
·未经授权的修理、误用、疏忽、滥用、事故、改动;
·不正确的安装;
·不可抗力导致的损坏;
·食物或液体溅落导致的损坏;
·商品的正常磨损;
·客户在退换货之前未与名品打折网取得联系;
·退回商品的发票或发货单涂改或损坏;
·超出质量保证期;
·商品并非由名品打折网提供;
·由于颜色,外观、用户喜好发生变化等主观上的原因要求的退换货;
·清仓特卖专区销售的商品都不享受七天无理由退换政策。

 
 

退货说明


*商品质量问题/配送失误: 通过自行联系快递公司寄到我公司,退回快递费用由名品打折网承担。
*会员自身原因,属于无理由退货,通过自行联系快递公司退回,费用由您自行承担。
*不接受任何快递到付件以及邮政包裹、EMS快递。
*名品打折网在收到顾客以质量问题为由要求的退换货商品后,经检验不符合退换货标准或不存在质量问题,商品仍会退还给顾客,物流费用由顾客承担。

 
 

退货所产生的快递费用


*商品质量问题/配送失误造成的退货,由会员先垫付退回配送费,江浙沪地区首重商品名品打折网承担运费上限为6元,续重承担运费上限为10元,其他地区首重商品承担运费上限为10元,续重上限为30元;
*会员自身原因: 配送费由顾客自己承担。

 
 

退款规定


*商品质量问题/配送失误:我们将把货款和退回运费一起退还给您。(退回客户提供的退款账户或余额账户)
*会员自身原因:只退还给您商品价格。

 
 

缺货规定


若订单中的商品出现缺货情况,客服人员会第一时间通过电话方式通知,并退款至客户提供的退款账户或余额账户。

 
 

货到付款退换货规定


选择货到付款的会员,收货当场不允许退换货。如有质量问题或不满意,您必须先签收,同时缴纳应付金额,再通过正常程序(在线申请,拨打客服热线),才能为您安排退换货。

 
 

“鞋类商品”退换货标准


·我们承诺本商城商品均为专柜正品,可7天无理由退换。若因以下非质量问题的退换货,都需顾客自行承担运费:
·尺码不合:若收到的鞋子尺码无误,但不合脚(尺码过大过小),可换相同商品。
·色差问题:我们所有商品照片均为实物拍摄,由于灯光和自然环境的影响会产生轻微色 差,请以实物为准。
·鞋面微皱:部分商品的鞋面皮质有轻微褶纹或不明显的划痕,但不会影响穿着。
·鞋盒磨损:因厂家存放及运输问题,部分商品鞋盒略有磨损,但保证是原装鞋盒。
·主观原因:顾客本人的喜好(气味,色泽,面料做工,舒适度)等主观原因。

 
 

鞋类商品退换货原则


本商城所售商品除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外,凡所购鞋款一经使用或造成影响二次销售的磨损,概不退换。如您所订购的商品出现国家“三包”范围内的质量问题,请与客服联络,我们将协调品牌厂商快速解决,维护好顾客权益。
请注意:退换货商品若有以下情形发生将不予退换:
·鞋底磨损、鞋面鞋内脏污或有明显穿后褶皱。
·鞋子附属配件(如配跟)及赠品遗失或已使用。
·退换货寄回时,请勿直接在商品原厂鞋盒上黏贴封箱带、快递单或书写文字等,必须加裹外包装保护,如果原厂鞋盒污损或遗失将不予退换货。

 
 

 鞋类商品“三包”规定


A.1 “三包”期限 真皮面料的鞋类自购买之日起三个月内;非天然皮革面料的鞋类两个月内。上述三包期限以消费者收到商品日期为准。
A.2 “三包”内容
A.2.1 包退:
a)凡在购买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出现断底、断跟、断面、断帮脚四类质量问题之一;
b)凡属包换的质量问题却因故无法调换;
c)凡未穿新鞋出现不成双、鞋子大小不一或鞋内出现钉头三种情况之一。
A.2.2 包换:
a)凡在购买之日起第一周内,胶粘皮鞋发生开胶(帮底结合处脱落或弹开长度2cm、深度0.5cm以上)、皮鞋面严重掉浆、泛硝、夹里严重脱色问题之一;
b)凡属“包修”质量问题,在购买之日起第一个月内两次修理无效予以调换,或征得消费者同意给予一次性补偿后并予以修理。
A.2.3 包修:
a)包修内容:
(1)断底;(2)断跟;(3)断面;(4)断帮脚;(5)帮底断线;(6)钉脚不平;(7)天皮脱落;
(8)帮底结合处开胶脱落或弹开长度2cm、深度0.5cm以下。
b)凡在购买之日起第一个月内出现“包修”范围所列质量问题(除天皮脱落)之一者除修复外另酌情补偿原鞋售价15%-20%。
A.3“三包”实施
A.3.1 凡明示等外品、处理品或消费者穿着保养不当(如:雨天穿着、水洗、碰酸、碱、油、触硬物等),人为致损均不属“三包”范围内。
A.3.2 “三包”凭证为购货凭证,“三包”按国家《产品质量法》及上级有关规定实施,由经销商负责对消费者实行“三包”,若确属生产厂商或供货商的责任,由经销商向生产商或供货商追偿相关损失。